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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能股份11月9日公告,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。法院认为,相关拍卖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,依法应予确认。由于上述财产现已被强制处分,依法应予解除控制措施;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“韶能股份”41亿股股票的冻结;将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“韶能股份”41亿股股票以01亿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深圳智茂所有,其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深圳智茂时起转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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